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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长江批反对派恶意散布恐慌

2020-05-28 04:23: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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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莊恭诚、石璐杉报道:建制派立法会召集人、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表示,香港特区有宪制责任,为已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国歌法》完成本地立法。他认为议员应理性讨论,而非发动“三罢”及阻挠会议。他批评,所有反对国歌法通过的人,没有民族意识,不尊重国家和人民。

  廖长江表示,国歌是国家宪法确立的国家标志与象征,尊重国歌是香港市民的应有之义,国歌条例草案争议不大,但有人将其扭曲成“限制言论自由”、“意图洗脑的恶法”,造成不了解的市民恐惧,并加以利用。他强调,国歌法的教导性多过惩罚性,只有公开侮辱国歌,加上控方充分、高标準的举证,才有机会承担刑责,不会误堕法网。

  廖长江举例说,当茶餐厅或酒楼的电视播放国歌,由於食客不是仪式现场的参与者,便毋须跟随奏唱;而在公开场合唱国歌者若走音,控方亦须证明其行为是意图侮辱国歌,相关限制有限度及合理。  

  廖长江表示,面对反对派就国歌法“拉布”,建制派一定会有反制措施。他又指出,国歌代表国家,所有反对国歌法通过的人,没有民族意识,对中国人民也无基本尊重。社会需要反思:“这些人是否应该继续参与立法会的工作?他们配不配做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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