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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涉国安领域不仅设防还要“紮营”

2020-05-31 04:23:1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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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全国人大通过的决定中提及,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将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专门机构

  【大公报讯】记者文轩报道:中央政法委昨日发文指出,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专门机构是非常必要,并指在香港有关国家安全领域不仅“设防”,还要“紮营”,这是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的必要有效手段。

  中央政法委在网上刊发题为《千字决定,民心所向!》的文章。文中指出,在“一国两制”体系的生动实践中,美国憋出的“涉港威胁言论”“对港制裁大招”并不会奏效,香港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依旧会“岿然不变”,香港市民享有的民主和自由权利依旧得到有力保障。港区国安法开宗明义提及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是为消弭误解,破解那些“一国两制已死”的谣言与疑惑。

  国安教育要真正落地见效

  文章表示,在港区国安法原草案中,“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后面加上“活动”二字,变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是从个人“行为”到组织“活动”,让立法涵盖範围更加精準,令那些实施分裂、颠覆、恐怖行为和活动的人,不要有侥幸心理,法律不容挑战。

  至於将原草案中,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应当“开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中,删去“推广”二字,改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文章认为,这是要增添“落实”的态度,要让国家安全教育不仅止於宣推,要真正落地见效,走进每位香港市民的心裏。

  文章强调,放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受影响最大的是香港经济发展和普通市民切身利益。决定出台后,香港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会改变,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不会改变,更凸显尊重、发挥了港府的“主人翁”责任意识,不仅要建立更要健全,不仅要实幹还要彙报。

  文章指出,国家安全立法是把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在保护香港社会“绝大多数”的同时,严厉打击那些肆意妄为的“极少数”,是法治正义的体现。香港时局不稳、黑暴横行的当下,国家安全立法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极少数人是高悬利剑,对香港广大居民是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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