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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国倡惩治“言论港独”

2020-06-03 04:23: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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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莊恭诚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制定港区国安法,有人关注叫“港独”口号会否触犯分裂国家的罪行。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圆图)指出,现行法例中的刑事毁坏、非法集结、暴动等罪行,已在一定程度上针对“港独”行径,若港区国安法不惩治“言论港独”,其在防範、制止分裂国家的行为方面可能作用有限。至於港区国安法有无追溯力,马恩国认为没有通例。他引用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2条、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指出原则上刑事罪及刑罚没有追溯力,但由於国家立法权无限,故不排除港区国安法具追溯力。他又举例说,国际间反恐法例的趋势是具追溯力,一些儿童性罪行及战争罪行亦具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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