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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法官:一经定罪 终身有案底

2020-06-07 04:23: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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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会长黄均瑜认为,现时不少年轻人公然犯罪,视法律如无物,“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去‘违法达义’”。他指出,修例风波的群体活动性质,即暴乱有很多人支持,又有统一口号、目标、服装及装备等,对年轻人而言具有吸引力,使其感到雀跃而投入参与其中。

  黄均瑜续指,警方在修例风波期间没有很积极为自己洗刷污名,而学校老师和家长也很难为警察所谓“滥捕滥杀”等谣言作辩护,导致一些年轻人对警察的仇恨植根心中。

  籲家长睇紧子女

  退休裁判官及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讲师黄汝荣举例指出,早前《深学媒体》13岁“记者”一度在示威现场被警方带走,涉事的当事人、监护人及家长均有机会触犯法例,称容许儿童出现高危场所的人士,均有机会干犯《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7条,可判监禁三至十年。

  黄汝荣又提到,不少年轻人有一个谬误,以为可用《罪犯自新条例》消除案底纪录。他强调,一经定罪都会有终身纪录,呼籲家长需“睇紧”子女行为,年轻人也要注意自己的行为。

  家庭议会主席及香港理工大学协理副校长石丹理分析表示,社会各界需思考如何预防年轻人犯法,认为只靠执法未必能成功解决年轻人犯法问题。他指出,世界各国经验反映减少青少年犯罪最成功的介入方法,是需要有家庭参与。

  石丹理引述西方数千个研究指出,加强年轻人社会心理能力能有效减低青少年犯罪问题,这些能力包括抗逆能力、人际关係和人生目标等。他强调,减低青少年犯罪需多管齐下,包括家庭教育、年轻人教育、执法和社会价值观等一起推行,才能有效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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