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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镜\港区国安法必须有追溯力\蔡树文

2020-06-08 04:23: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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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通过关於港区国安法立法的决定后,“港独”及乱港分子企图在立法过程的“空窗期”疯狂反扑,策劃多宗违法遊行集会,煽惑年轻人走上街头,甚至策劃罢工。

  港区国安法立法的讨论,不是立法与否的问题,而是如何立法、如何完善法律的问题。从2003年乱港派反对基本法23条立法,到今天反对港区国安法立法,实质都是阻止国家安全法在香港实施,让“港独”及乱港分子无法可管。

  自全国人大通过授权人大常委会就港区国安法立法以来,“港独”及乱港分子妖言惑众,将只针对一小撮人的法例无限扩大,企图製造社会恐慌。但无论“港独”及乱港分子如何裏应外合,製造谣言,绝对改变不了中央对港区国家安全立法的决心。正如中联办主任骆惠宁所言,决定了的事,就会坚决地做。

  必须指出,从2003年反23条立法,到今天“港独”分子明目张胆地高叫“港独”口号,背后都是有组织、有策劃的。若港区国安法没有追溯力,如同放生潜藏香港多年的违法组织及其领导者,等同给予“港独”及乱港分子生存空间,让他们有机会伺机反扑。因为,为了真正斩草除根,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港区国安法必须有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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