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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男生藏三汽油弹 囚32个月

2020-06-30 04:23:4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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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一名17岁应届DSE学生涉去年11月在屯门寓所附近,携有三枚汽油弹及易燃物,昨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监两年八个月。法官指案件严重,被告年轻亦非犯法藉口,其所作所为罔顾他人性命及财产,判监无可避免。法官又指,被告深受网上偏颇新闻影响,变得不尊重法律,藐视秩序,下令他需接受心理辅导,学习做事考虑后果。

  去年11月10日,屯门多处有人聚集和堵路,警方在兆麟苑截查和制服一批示威者。被告陈国靖被截查时,警方搜出三枚汽油弹和扳手等武器。他早前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

  被告陈国靖由囚车押离区域法院,代表律师求情时指,被告已经承认错误及深感后悔,承诺不会再犯。被告早前获美国一间大学录取,希望可以继续学业。

  官:别期望年轻可当优势

  法官胡雅文判刑时指,虽然感化报告正面,但案情严重,被告的装扮及随身危险品显示,他是有预谋犯案。胡官指,被告的年纪有能力分对错,“别期望将年轻当作优势”,明言“若你年纪更大起点将更重”。考虑所有因素后,量刑以四年为起点,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判处监禁两年八个月。此外,法官参考心理学家报告后,认为被告犯案乃因受社交媒体上的偏颇报道影响情绪,故下令被告在狱中接受心理辅导,学习做事考虑后果。

  另有一名21岁青年被控在旺角管有一枚汽油弹,他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判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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