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林郑月娥:国安立法无碍港高度自治

2020-07-01 04:24:22大公报 作者:庄恭诚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香港国安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公布实施,有关公布昨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签署刊宪,於六月三十日晚十一时生效\政府新闻处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视像讲话时表示,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迫在眉睫,因为在外部势力煽动下,暴力不断升级,香港饱受创伤。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国安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惩治的各项罪行,在法律中有明确定义。“法律只针对极少数违法的人,而绝大多数香港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基本权利和自由将受到保障。”她强调,国安立法不会影响香港享负盛名的司法独立,不会影响基本法及国际公约适用於香港的有关规定,及其所保护的个人合法权利和自由,更不会影响“一国两制”和香港的高度自治。

对於敌视立法的外国政客,林郑月娥直言,其“双重标準”的取态着实令人失望。“所有指控中国的国家本身均有就国家安全立法,我们看不到为什麼只有中国不可以制定国家安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领土和国民。”

林郑月娥促请国际社会尊重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尊重港人对稳定与和谐的期盼。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