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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光复”口号有“港独”颠覆含意

2020-07-03 04:23:34大公报 作者:龚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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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警方前日首次执行国安法,使用新配备的紫色旗,警告现场人士可能违反国安法

过去一年多的暴乱中经常出现“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和标语,特区政府发言人昨日发表严正声明:“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有“港独”、或将香港特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改变特区的法律地位、或颠覆国家政权的含意。特区政府严正谴责任何挑战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行为。发言人表示,香港国安法禁止分裂国家及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特区政府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多名法律界人士认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有机会牴触香港国安法,呼吁市民应重视及理解国安法条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昨日在电台节目中表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其本身的字眼含有暗示,有机会牴触香港国安法。他又指出,相信立法后法院不会接纳市民以不知情作抗辩理由,呼吁市民应重视及理解国安法条文。谭耀宗说,香港国安法生效前,部分“港独”团体已自行解散,可见法例的影响力。

图改变特区制度或犯分裂国家罪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若要改变特区制度,可能已干犯分裂国家或颠覆政权罪,若改变制度,去成立新制度或一个独立体,可能会构成分裂国家的意向及目标,已符合法例下其中一个要素,余下就要证明该人是有组织、策划或实施。

汤家骅认为,若有关人士将“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标语到处展示,已距离干犯香港国安法行近一步,但不代表已干犯法例,相信法庭不会单靠标语裁定涉案人士违反香港国安法。社会应小心理解,若日后持有相关标语的人士,被警方截查,相信警方有权、有理由怀疑其有机会干犯香港国安法,可以拘捕,但仍要时间搜证,视乎证据是否足够,并交由律政司审视才可检控。

口号混淆视听作“港独”勾当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顾敏康表示,“光复”是指恢复对某一国家或地区的主权、收回失去的领土。乱港势力在动乱中使用“光复香港”的口号,用心十分明显,就是想“香港独立”。“‘光复香港’是想回到哪里去呢?是想回到港英管治下的境地吗?回到港英时期的本质不就是要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行使的主权,难道不是想分裂国家吗?”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认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及《愿荣光归香港》都有揽炒的明示或暗示,危害国家安全,必将成为香港国安法防范、制止和惩治的目标。勾结外部势力的香港激进反对派,企图利用“光复”和“革命”,混淆视听,进行“港独”不正当的勾当,协同外部势力在香港实现“颜色革命”,推翻“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区的管治,完全不具有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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