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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紧急执法 法例容许无需手令

2020-07-05 04:23: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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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文轩报道:对於香港国安法条文指,警方可以不用特首批准就可以搜查处所,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表示,现行法例亦容许警方在无手令的情况下入屋搜查,更何况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或遇到有多年经验的国家级的对手。他亦说,香港国安法立法后,香港治安和严重犯罪风险已比过去12个月低。

  李家超昨出席电视及电台节目时称,现行法例容许警方在无手令情况下入屋搜查,如涉及枪械管理方面等特别情况,“若情况紧急,取手令是不切实可行的”。他说,对於维护国家安全,有些可以用一般案件概念,但有些是有别於一般案件的,“因为对手不同,是国家级的,是有多年经验的”。

  有权取DNA样本助查案

  李家超指出,以往一直未能就基本法23条立法,对哪些行为违反国家安全并不明晰,现时香港国安法条文清晰指出哪些是违法行为,目的是防範、制止和惩治。他说,香港国安法立法后,香港治安和严重犯罪风险已比过去12个月低,其中一个原因是,以往一些进行“港独”、勾结外部势力的人及组织或退场或解散,减低了国家安全的风险。

  对於警方向十名涉违国安法被捕人士检取DNA样本,李家超表示,只要警方认为有助查案,就可以检取DNA样本。被问及遇到涉国安案件是否要出动飞虎队,他说,修例风波中曾经搜出枪械及爆炸物,警队会用最严厉的手段打击犯罪。

  至於中央政府在本港成立驻港国安公署,负责监督、指导特区政府处理国家安全事务,李家超不认同公署及国家安全处有从属关係,但认为条例实施初期,两者需要磨合及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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