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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立法已平衡国安和人权

2020-07-05 04:23: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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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莊恭诚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昨以视像形式在一个有关香港国安法论坛上发言。他表示,香港国安法文本中多次出现自由、人权、权利等词彙,内容涵盖无罪推定、不溯及既往等原则。他指出,香港国安法第5条强调的法治原则,为国家安全与人权自由的平衡提供了依据。

  韩大元表示,在香港国安法的规範体系中,对人权自由具保障性的程序与制度安排,但人权自由并非绝对,而是为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而有所限制,这种限制遵从严格的比例原则。他续称,在谈论国家安全和人权理论时要有基本判断,即其中哪些能够适应时代要求、哪些需要进行反思及调整。

  对於香港国安法的解释问题,韩大元指出,香港国安法在实施过程中难免遇到难题,但香港回归23年来已积累不少关於基本法第158条、即法律解释权的哲学与智慧,为日后解决矛盾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他表示,基本法第158条成功连接起内地法律和香港普通法,把国家主权的意志和“一国两制”下香港普通法的特点有机结合,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权一直相对保守、克制,尽量授权特区法院解决问题,只有在确实不正确、需要解释的情况下,才行使了五次解释权,以维护法律制度。

  至於香港国安法第38条的规定,韩大元表示,该条文涉及的国家安全保护管辖原则在世界通行、并非特殊安排,包括国家刑法第8条、德国刑法典第5条,都旨在管辖外国人在境外对本国的犯罪。他强调,香港是一个地方行政区、不是独立的政治实体,故不会以国籍作为属人标準。

应以客观理性看待国安法

  展望未来,韩大元认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不能盲目乐观,不要以为有此法律,香港所面临的问题都能解决;但也不能过於悲观,香港国安法实施不意味香港引以自豪的法治便处於危机状态。他强调,应以客观、理性的方式看待香港国安法,在法律文本和法治价值上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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