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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弘毅:国安法订立新社会契约

2020-07-05 04:23: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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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昨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香港国安法定出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但无追溯力,故香港市民不用担心国安法会被用作对以前行为或活动的所谓“秋后算账”。

  陈弘毅指出,在既往不咎的前提下,香港社会可重新出发,国安法为“一国两制”下的“一国”原则,以法律方式劃出明确的底线,只要市民日后的言行不再跨越这条底线,国安法便无需用来检控和判刑,香港社会也能回复安宁,饱受反修例运动和疫情打击的香港经济便有一线生机,“一国两制”的事业便可重新上路。“我相信这是绝大多数愿意继续以香港为家的香港市民的盼望。”

  陈弘毅认为,香港国安法可被理解为中央为“一国两制”的继续实施,提出了新的社会契约,即一个可以同时得到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广大香港市民接受和遵守的社会契约,该契约要求香港市民履行一种最低的义务,就是不要逾越“一国”的底线,不要触犯国安法所定出的四类刑事罪行。

  “这些要求并不太高,也并非过分,愿意接受这些行为準则的香港市民,便能继续在香港安居乐业。”

  陈弘毅指出,“一国两制”中作为“两制”其中之一的香港制度、价值和精神,只要不违反国安法定出的“一国”底线,便能继续存在和发展,中央也会继续支持香港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特区政府携手合作改善港人的民生。“这样的一个社会契约有其合理性和务实性,接受这个社会契约的条款,无损港人的尊严。我们仍可以堂堂正正地生活下去,堂堂正正地做一个中国人,一个家在香港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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