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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狂”郭卓坚被法庭颁破产

2020-07-09 04:24:0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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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被形容为“长洲覆核狂”的郭卓坚,近年不断对政府的决定试图藉提出司法覆核以作阻挠。郭因就其中四宗案件拖欠政府讼费逾156万元及利息,律政司於今年五月代表政府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颁令他破产。高院昨开庭处理,最终在郭无应讯下,对他颁破产令。

  郭卓坚近年提出数以十宗计的司法覆核申请,绝大多数都不获法院受理,而需向政府赔下不少讼费,当中涉案逾156万元讼费他一直拖欠不清还。律政司代表昨在庭上表示,已将涉案文件都交与郭卓坚,但郭没有还款,也没有回应。

  根据入禀状,涉案郭卓坚拖欠讼费四宗案件,包括就铅水事件、指称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就职宣誓读漏“香港”两字等等,皆不获法庭受理。

  郭卓坚早前曾就律政司要求法庭颁令他破产之事,再度申请司法覆核,最终高院拒绝受理。他曾向传媒表示自己“冇钱畀”,更扬言拖欠讼费的问题“唔使理”。

  根据法例,被颁令破产的郭卓坚仍有权向法院申请司法覆核,他只需要从生活费中“悭”出约一千元,便足以支付申请司法覆核的基本入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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