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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港派发动“初选”经费众筹涉嫌违反国安法

2020-07-10 04:23:55大公报 作者:海芯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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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有份策划初选的戴耀廷、区诺轩,以及承办的民主动力,在网上平台发起众筹应付初选 网上图片

反对派发动所谓“立法会初选”,不但涉偷步宣传,其实际操作过程可能涉嫌违法!有份策划“初选”的“佔中”发起人戴耀廷,以及部分有份参加的反对派,分别发起“众筹”经费行动。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收受外国资金对香港特区的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均属犯罪行为。众筹就是其中一个渠道收取外国资金,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应该要深入调查。

戴耀廷、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谋取“35+”,即是反对派透过立法会选举取得35个议席或以上,从而否决香港财政预算案,企图扩大反对派阻挠政府施政的能力。他们早前在一个平台发起众筹,目标是350万,以应付选举论坛、“初选”投票开支等等,据称目前只筹得160万元左右。与此同时,不少“初选”参加者亦争相众筹,包括参加新界西初选、身负暴动罪的黄子悦。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根据现时的《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众筹行为未必违法,但众筹应付选举这个行为,有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谋实施,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均属犯罪行为。

外国干预选举早有前科

他指出,外国势力会透过金钱干预其他地方的选举,质疑反对派发起众筹应付选举,到底当中会否间接涉及外国资助,他认为驻港国安公署需要深入调查,要求相关人士交代有无涉及外国机构的资金。

至於戴耀廷声称,“初选”结果公布后,由各参选团队自主按照结果决定是否正式参加立法会选举,不可能操控选举云云。马恩国直指,“初选”的目的显然是为了操控选举结果。

外国干预香港政治,甚至选举早有前科。2012年,“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拨款高达46万美元(约360万港元)予“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NDI),发展“门户网站(Internet Portal)”,推动香港学生在普选问题上更积极地参与政治。同年,“佔中”发起人之一戴耀廷所在的港大法律学院比较法与公法研究中心,得到NDI资助,推出“港人讲普选”网上平台。另外,根据“民主动力”前召集人郑宇硕前助理张达明提供的电邮档案,NDI在2014年计划拨出七万七千港元予民主动力,用於2016立法会选举活动,包括由锺庭耀负责做港大民调,但民调内容竟由美国的NDI香港经理薛德敖(Kelvin Sit)策划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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