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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时评\“共同纲领”实是“夺权纲领”

2020-07-15 04:23: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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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港派的所谓“初选”结束,号称有数十万人参与。先不论期间出现的严重造假问题,仅以其误导选民、影响选举公平公正的违法手段,就足以对主事者作出检控。不单如此,选举前有一份所谓的“共同纲领”,这是一份彻头彻尾的“夺权纲领”,参与的组织者及其签署者,已构成违法,选举资格须被褫夺。

  回顾过去20年各地被美国操控的“颜色革命”,虽然名称各有不同、颠覆手段也不尽类似,但有些模式是相通的。而无一例外的是,必有理论的支撑,要麼以“宣言”冠名,要麼以“纲领”示人。目的很简单,一是用以统一“抗争者”思想,二是作为愚弄外人的藉口。例如乌克兰“独立广场”上的一幕,世人并不陌生。

  香港市民对这种做法其实一点也不陌生。六年前非法“佔中”时,就出现过极其动听的《让爱与和平佔领中环宣言》;去年黑暴开始时,“港独”梁继平就在遭其破坏的立法会议事厅内,宣读了所谓的《香港人抗争宣言》。每一次鼓吹“宣言”的背后,就意味着“颜色革命”再进一层,也意味着又一次大动乱的开始,港人对此有至深感受。

  但国安法一出,乱港派惧怕了。他们改头换面,一夜间突然不敢再叫“港独”口号,但这绝不意味着他们“放下屠刀”,而是换了另一种方式,继续其政治主张。正如黄之锋解散“众志”、李柱铭宣称自己反对“港独”一样,在戴耀廷操控下的“35+”,其“共同纲领”,儘管没有公开明示的“港独”字眼,但本质上与梁继平的“宣言”没有两样。

  “共同纲领”有这麼几句:“我认同‘五大诉求,缺一不可’。我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包括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撤销所有抗争者控罪,令相关人士为警暴问责,并重启政改达至双普选。”

  看似温和,其实藏着“杀招”。

  第一,明确表明要“否决财政预算案”。有些人可能不理解,否决就否决了,没什麼大不了。其实,近十年来,乱港派根本就没有一次支持过预算案,既然如此又何必多此一举去宣示?其目的并不在於预算案本身,而是其“夺权三部曲”中所讲要瘫痪立法会,并由此来瘫痪特区政府。“纲领”表面上的字眼,根本无法掩饰其夺权目的。试问,戴耀廷敢否认“真揽炒十步”不是要夺取香港立法权与管治权?

  第二,公然宣称要“迫使特首”。所谓“五大诉求”是什麼货色,港人十分清楚,乱港派要特首回应,其实特首早就回应了无数次,更别说“立即双普选”根本是违宪违法之事,绝不可能。乱港派明知如此,这才要以“35+”议会过半的淫威,去压迫特首。这就明显触犯香港国安法中的干扰、阻挠、破坏特区政权机关的罪行。

  再看签署“共同纲领”的都有谁:朱凯廸、岑敖晖、刘颕匡、张崑阳、黄子悦、王百羽等人。这些人,平时都是些什麼立场,香港人还有疑问吗?张崑阳跑到美国,要求美国人制裁香港。刘颕匡更是举办过多场“港独”示威遊行。

  这批人,签了这麼份“纲领”,用意还用问吗?公民党、民主党的候选人为什麼宁愿冒着得罪“本土派”的危险也不敢签、戴耀廷到最后一刻要放弃“硬性要求”,道理不是很清楚了吗?

  “共同纲领”本质就是“夺权纲领”,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周六就开始,所有签署过的乱港派,想要蒙混过关,没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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