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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健熙涉理大衝突案再被捕

2020-07-16 04:23:4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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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罗健熙被控“非法集结”罪,下月提堂

  【大公报讯】记者周庆邦报道:去年11月大批暴徒佔领理工大学13日,并以具杀伤力武器不断向警方攻击,警方最终拘捕814人,当中包括现为民主党副主席兼南区区议会主席的罗健熙。当日他与另外四人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惟五人拒保候查,警方经深入调查及征询律政司意见后,O记探员昨日再拘捕罗及其他四人,五人已被控共一项“非法集结”,案件将於下月提堂。

  当日被捕后“踢保”

  被捕的罗健熙(36岁),为民主党副主席兼南区区议会主席,他与其余四人(21至70岁),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案件将於8月21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各人已获准保释。

  警方表示,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学外拘捕五名男子,年龄介乎21至70岁,涉嫌“非法集结”,五名被捕男子拒绝保释候查(踢保),获警方暂时释放,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人员经深入调查、蒐证,并且征询律政司意见后,昨日早上於全港各区再次拘捕该五名男子,同时落案控告五人“非法集结”罪名。

  O记探员昨清晨6时30分,掩至观塘一个住宅单位,拘捕罗健熙,他随即被押返观塘警署,另外四人同被带返警署扣查,罗健熙於Facebook贴文称被警方拘捕,已联络律师团队跟进,由於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暂无法作任何评论。

  去年11月乱港分子发动所谓“三罢”期间,有暴徒於17日起佔领理工大学,与警方对峙并不断以具杀伤力武器向警方攻击,邻近的红磡海底隧道被迫关闭,事件历时13日,警方最终拘捕814人。

  根据《公安条例》第18条,“非法集结”定义是若有三人或多於三人集结在一起,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作出带有威吓、侮辱或挑拨的行为,意图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集结者会破坏社会安宁,或害怕他们会藉以上行为激使其他人破坏社会安宁,即属非法集结。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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