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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界:港大解雇戴耀廷是顺应民意

2020-07-29 04:23:23大公报 作者:唐川、高仁、郝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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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戴耀廷披着“法律学者”外衣,荼毒年轻人,教唆破坏法治,早应被开除”资料图片

大学教席并非违法“保护伞”,近年多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都曾因违法行为而不获校方续约。本港多名教育界人士指出,原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披着“法律学者”的外衣,向年轻人鼓吹“违法达义”、“公民抗命”等破坏法治的谬论,策动暴乱,祸害深远,港大将其解僱是回应广大市民诉求,合情合理。

近年多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因违法被判囚。去年因“佔中”案被判囚八个月的原浸会大学社工系讲师、兼社福界立法会议员邵家臻,前日接获校方通知不再续约,合约至今年8月31日到期。浸大回应表示,校方根据既定政策及程序处理所有合约事宜。

之前不获大学续约的还有原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专任导师、“热血公民”立法会议员郑松泰。他因“倒插国旗案”於2017年9月被裁定侮辱国旗罪及侮辱区旗罪成。2018年1月,郑松泰收到校方纪律裁决通知,於同年6月合约期满后不获续约。

另外,原岭南大学中文系助理教授陈云曾声援“佔旺”及通过《香港城邦论》等著作鼓吹“港独”,他於2016年被校方通知不获续约。

2013年已开始鼓动“佔中”

多名教育界人士指出,上述种种均是先例,戴耀廷不应例外。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前副教授刘佩琼表示,今次解僱戴耀廷的决定并不涉及政治打压,也与“学术自由”无关。戴耀廷从2013年开始鼓吹非法“佔中”的理念,今年更发表“真揽炒十步”的文章,鼓动、煽动学生,以不诚实、没有信用的方式达破坏的目的,危害社会治安,威胁国家安全,已完全背离“学术自由”。校委会作出解僱他的决定完全是理所应当。她亦说,校委会是主管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从学校发展方向、策略等方面作出决定;与此前由学生、教职员组成的教务委员会完全是两个层次。

犯刑事案 不涉学术自由

教育政策关注社主席张民炳认为,港大辞退戴耀廷,是基於法庭判决为考虑因素,就如公营机构撤销僱员的受僱关係,都会考虑僱员有否触犯刑事案件,所以校务委员会考虑这些作为依据都是客观公正。他亦指出,戴耀廷既触犯刑事案件,和香港学术自由不能拉上关係。

教联会主席黄锦良认为,解僱戴耀廷的决定合情合理,亦是回应香港市民诉求。他指,戴耀廷在违法“佔中”前已提出所谓“违法达义”、“公民抗命”的主张,严重影响香港大学的学生及教育界人士,继而影响香港市民,违法“佔中”后,戴仍继续发表有关言论影响社会,最终更间接影响到“港独”思潮的出现,祸害香港。他希望,解僱戴耀廷可令大众意识到“违法达义”和“公民抗命”的谬误。

梁振英:须将戴一切罪行追究到底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平台连发多个贴文,指戴耀廷被革职“大快人心”。他说,从2014年的“佔中”到最近的“初选”,戴耀廷不知蛊惑了多少香港青年,将多少“人家的子女”送上不归路,不是革职和16个月的刑期就能抵偿,须将其一切罪行追究到底。

对於戴耀廷前日在Facebook发文自问:“我的前路会是怎样的呢?”梁振英表示,答案很简单,戴耀廷的前路是监狱,“在港英年代,他的前路会是位於港大校园下面、不见天日、犯人无需法庭审讯的政治部拘押所”。梁振英亦指出,戴耀廷的“揽炒十步”建议、计划和行动违反香港国安法,终有一天要负上法律责任。

政界促学校果断处理失德教师

政界中人认为,戴耀廷只是近年香港种种问题的一个缩影,根治乱象仍需花时间、花精力及作出切实行动,重建法治、纠正教师荼毒青少年的工作任重道远。

早於2018年在立法会动议辩论戴耀廷鼓吹分裂国家恶行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克勤表示,大家终於等到戴耀廷被解僱、不能继续在大学“播毒”,公义或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法者不要认为没有后果,“只係时间未到!”

年轻人误入歧途的罪魁祸首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立法会议员马逢国表示,港大一早应解僱戴耀廷,今日终於等到迟来的好消息。戴耀廷作为大学教师竟鼓吹学生违法,近期国安法立法后更策动揽炒,违背社会利益,毫无社会责任,做法错误、完全不能接受。

全国政协委员、工联会理事长黄国指出,港大解僱戴耀廷理所当然、是迟来的公义。从非法“佔中”到全面揽炒,戴耀廷身为法律学者知法犯法,为人师表给学生带来坏影响,完全有违师德,可谓香港年轻人误入歧途的罪魁祸首。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黄英豪强调,港大校委会解僱戴耀廷的决定,完全按程序进行,合法合情合理。他批评有港大学生扬言追究校委会成员、製造寒蝉效应,根本是本末倒置、罔顾戴已被法庭定罪的事实及港大校委会所依照的程序。这些学生的言行再一次显示戴耀廷对青年的荼毒,香港社会须反思如何重建法治观念,部分所谓法律界人士切勿继续摧残法治。他亦指出,在港大终於解决有关戴耀廷的棘手问题后,希望其他各级学校亦展现勇气,对教师违法、有损师德及荼毒青少年的问题,按程序依法果断处理。

戴耀廷揽炒“独路”
 

2013年1月

戴耀廷提出通过“佔领中环”这一杀伤力大的武器,争取香港落实所谓的“真普选”。其后又提出“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的歪论。

2014年9月28日至12月15日

在戴耀廷的煽动和鼓吹下,爆发了长达79日的违法“佔中”,其间金鐘、铜锣湾、旺角等地区的多条交通要道被示威者佔据,有暴徒藉机搞事,与警方发生多次暴力衝突。事件对香港的经济、民生及国际形象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2019年4月

法庭判处戴耀廷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等多项罪名成立,即时入狱16个月。随后校方成立“探讨充分解僱理由委员会”,处理其教席问题。

2020年1月

“探讨充分解僱理由委员会”开会审视戴耀廷教席去留。据了解,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主要陈述事实,包括戴耀廷涉及“佔中”案的背景及影响,当中提及他倘入狱将无法继续在大学授课。

2020年7月上旬

由港大校长及师生组成的教务委员会开会,认为戴耀廷因“佔中”案被判入狱属“行为不当”,未构成充分的解僱理由,但须由校务委员会作最终决定。

2020年7月28日

港大校务委员会以18:2大比数表决通过解雇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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