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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恐吓全港放炸弹 一家三口落网

2020-07-31 04:23:2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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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警方昨日在长沙湾一单位拘捕一家三口,包括一名16岁的中五学生

  【大公报讯】记者黄庆辉报道:警察总部在今年四月接获恐吓信件,信中声称在全港放置炸弹,威胁公众生命,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人员经连月追查,锁定目标人物,昨日在长沙湾一单位拘捕一家三口,包括16岁的儿子,行动中并检获一批文宣,警方正调查被捕人是否涉及过去一年多宗爆炸品案及其犯案动机。

  今年4月23日,警察总部收到一封匿名信,内容大致是写信人士对警方怀有恶意,同时在信中声称在港九新界多处放置大量炸弹,意图製造大量人命伤亡。由於案情严重,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人员接手跟进,经仔细分析及翻看大量“天眼”片段,终锁定目标人物,昨日展开拘捕行动,探员在长沙湾一住宅单位拘捕三人(16至50岁),为一家三口,父子姓王、母亲姓刘,报称从事厨师、小贩及中五学生,三人涉嫌“发送威胁杀人信件”及“串谋发送威胁杀人信件”罪名,现时仍被扣查,行动中检获一批证物,包括两部手机、一批文宣及纸笔等物品,暂未有发现爆炸物品。

  循针对警方等方向调查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D组主管陈江明警司表示,会循多方面调查,包括被捕人士是否涉及过去一年的多宗炸弹案有关,及是否受针对警方不实报道的影响而作出恶作剧。根据香港法例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15条,任何人寄出明知内容为威胁杀死或谋杀任何人的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十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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