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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押后选举\法律专家:押后选举有充分法理依据

2020-08-01 04:23:2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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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宣布,押后立法会选举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认同政府押后选举最主要是保障市民大众的健康和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月8日至11日在京开会。谭耀宗表示,目前议程未包括如何处理立法会真空期的问题,但不排除到时会增加议程。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认为,押后选举的决定合情、合理、合法,特区政府使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来处理也是适当的。\大公报记者 海芯葆

  谭耀宗表示,支持特首押后选举的决定。在疫情之下进行选举,还要如此多人出来投票,交叉感染的机会很高,所以政府应该有所準备。押后选举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市民大众健康和安全。若果投票日后疫情再度爆发,社会无法承担这个代价。全国人大常委会下月8日至11日在京开会。谭耀宗表示,目前议程未包括如何处理立法会真空期的问题,但不排除到时会增加议程。

  谭惠珠:《立会条例》无法处理

  谭惠珠认为,政府作出这个决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只要疫情一日不受控制,港人都难以回到正常生活和工作。她又说,全球68个国家或地区已经因为疫情押后选举三个月至一年不等,而香港讲明押后一年,这样有充足时间準备。谭惠珠指出,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当有紧急情况加上有公众安全的危险,特首会同行政会议作出规例是适当的,包括选举日期的安排。

  至於为何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谭惠珠指出,《立法会条例》不能处理立法会真空期长达一年的问题,若果採用《立法会条例》第44(1)条,只可以每14日推迟选举,这个情况太多不明朗因素。政府亦要有稳定环境处理疫情和其他需要,不能这样运作。此外,她认为,难以採用《立法会条例》第11(1)和第11(2)条,就是前一届立法会主席召回前一届立法会议员,进行紧急会议。因为若每次都召开紧急会议,可能每次会议都会被司法覆核。

  被问到部分反对派议员报名时已被DQ,若延续现届立法会议员任期一年的话,被DQ的议员应否有资格留在会议厅,谭惠珠指出,DQ是指不能参选,但立法会真空期的问题如何处理要视乎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原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认为,押后选举是为了公共安全起见,若果继续选举,感染的机会就会大,而且现时每日仍有过百宗个案,香港地方亦很小,可能会出现大型感染群组。她又提到,在疫情下进行选举会有选举不公的情况,部分市民因为疫情而不会投票,例如老人家或在外的选民。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表示,基於疫情,有实际需要押后选举,而且特首是参考了英国和澳洲的做法。押后一年是稳妥的做法,因为现时疫情难以预测。至於被DQ参选资格的现任立法会议员,是否有资格延任议员资格,陈弘毅指出,DQ决定只适用於参选人身份,并不能决定议员能否延任,故有待人大常委会最终决定。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特区政府在此时作出押后选举的决定是合适的,引用紧急法押后立法会选举亦是唯一可行的方法。他指出,立法会每年会在特定时间处理特定事务,比如10月份处理施政报告,为了不打乱时间安排,且在疫情未知何时受控的情况下,延迟一年是比较妥善和安全的安排。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会长陈晓峰表示,押后选举的决定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也是保障市民健康和捍卫选举公平性的上上之策。延期举行也是尊重数以十万计因各地实施的疫情措施在境外不能回港投票的市民的投票权。

  香港中律协发表声明,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以生命、健康及公共衞生安全为重,引用紧急法,认为此举针对实际情况,有必要性,符合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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