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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乱港势力的司法覆核纯属恶意炒作\屠海鸣

2020-08-04 04:23: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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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称为“覆核王”的长洲居民郭卓坚,又按捺不住他惹事生非、执迷不悟的本性,昨天再度跳出来,指责特区政府把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到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申请的建议答辩人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这位早已习惯於醜态百出的“覆核王”表示,林郑月娥引用“紧急法”把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的决定,违反基本法。他希望“有关司法覆核的申请,能紧急开庭处理”,又认为“法庭可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前,就押后选举的决定颁布禁制令。”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郭卓坚的申请完全没有道理,实则经不起推敲。从该项申请可以看出,“覆核王”对香港基本法一知半解,对全国人大常委的宪制地位认识不清。

  “改变立法会任期”违背事实

  郭卓坚不懂法已让人贻笑大方,但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声明,给人的感觉就是居心叵测了。大律师公会居然声称,特区政府有意绕过基本法和其他法律条文,做法违反法治社会中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合法性及法律确定性的原则,对香港法治带来衝击,云云。这番话明显是要把水搅浑,误导公众,以打击特区政府的声誉。特区政府宣布押后立法会选举才三天,但郭卓坚和大律师公会已经开始一唱一和,完全是在恶意炒作。

  郭卓坚申请司法覆核的理据是,行政长官将选举押后一年的行为是将立法会任期“由4年改为5年”,违反了基本法第69条关於立法会任期4年的规定。这个理据有两大事实错误。

  其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援引“紧急法”做出的决定,是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延期一年,并不是修改第六届立法会的任期。从法理上讲,第六届立法会的任期於9月30日结束。至於因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导致9月30日之后形成的“真空”怎麼办?行政长官并没有就此做出决定。

  其二,基本法设计了香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衡的制度框架,基本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都属於全国人大常委会,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导致立法会出现权力“真空”,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行政长官无权决定。事实上,林郑作为特区政府的首长,必须向中央政府负责。林郑已向中央政府报告此事,中央政府回覆特区政府,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解决立法会权力“真空”的问题。至於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做出香港第六届立法会履职期限延长一年的决定,我们只能等候结果;林郑并没有权力、事实上也没有擅自修改立法会任期。

  由此可见,郭卓坚提出林郑违法基本法,纯粹是嫁祸於林郑,混淆视听,狗屁不通!

  选举押后完全合理合法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的决定,完全是基於当下日益严重的防疫形势,从维护香港750万市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出发,作出的果断决策,充分体现了服务市民的理念,彰显了勇於担当的精神,值得市民点讚,而不是质疑。

  如果郭卓坚不是外星人,如果大律师公会不是“全盲”,应该看到新冠疫情在全球迅速蔓延的态势。在没有疫苗问世的前提下,杜绝人员聚集、做好防控措施是最好的办法。迄今为止,那些疫情防控较好的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地是做到这一点;那些防控较差的国家和地区,正是没有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造成交叉传染,令病例数字几何式增长。而香港进入7月份以来,已经连续十多天单日新增病例超过100宗,而且,每天有几十个“无头个案”,社区传染也已经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如期举行立法会选举,无疑是拿400多万选民的生命做豪赌。况且,全世界已经有至少68个国家和地区取消了全国或地方选举,香港押后立法会选举完全合情合理,无可厚非。

  “紧急法”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会使用,现在香港的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显然属於紧急情况。该条例第二条订明:“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属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安的情况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任何他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同时还列明:“任何规例或依据该规例订立的命令或规则,即使与任何成文法则中所载者有牴触,仍具效力。”这为新出台的“规例”提供了保障。因此,特区政府决定立法会押后选举完全合法。

  香港法院无权作“违宪审查”

  去年11月,特区政府援引“紧急法”作出“禁止蒙面遊行”的规例后,就有人向香港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就此发表谈话,指出香港法院无权作出所谓“违宪审查”,如果香港社会和法院不能知所行止,不排除中央出手予以纠正。有此案例在先,香港法院应该明白其权力範围。

  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了香港的法治基础,宪法和基本法都是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在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权力。因此,唯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作出违宪审查,香港法院没有这个权力。

  明知香港法院无权作出违宪审查,郭卓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为什麼还要一唱一和呢?显然就是为恶意炒作,刻意诋毁抹黑特区政府,误导公众,製造混乱。郭卓坚因多次申请司法覆核而博得“覆核王”的外号,儘管其提出的司法覆核大多数都毫无法理依据,不被法院受理,但恶意炒作的目的达到了。而大律师公会汇聚了众多反对派人士,利用“覆核王”这个“棋子”炒作,无疑是一招“妙棋”。

  利用“覆核王”抹黑特区政府虽然可以製造“轰动效应”,但道理愈辩愈明,法律愈讲愈清,这些低级的抹黑方式,只会令市民看清反对派的真实面目,更加增添团结抗疫的合力。请问反对派:这岂不是事与愿违吗?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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