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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黎智英作恶多端 洗罪名难上加难/屠海鸣

2020-08-13 04:23: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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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港四人帮”之首的黎智英涉嫌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三天前被警方拘捕,前往法庭应讯。昨日凌晨,法庭准其保释。如今,黎智英已有五宗刑事案件在身,共面对七项控罪。包括“刑事恐吓”、“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此外,黎智英曾先后三次申请离境赴美,均被法官拒绝,要求其在保释期间一直留在香港。

  黎智英每次被拘捕及法庭准其保释,都会引起波动。因为他是壹传媒的老闆;反中乱港势力每次都会拿“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为其叫屈;而市民对他的真实面目已看得清清楚楚,其三天前被捕、昨天保释回家时,都有市民到其门前举标语,声讨“祸港汉奸没有好下场”。

  事实上,黎智英作恶太多,“纸裏包不住火”;而香港国安法出台,令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无处可藏,无论其背后的美国主子和他餵养的一班喽囉如何吆喝,欲洗清罪名难上加难。

  “身兼多职”罪难逃

  黎智英是美国在香港苦心栽培的“第一政治代理人”,其江湖地位无人可以撼动。之所以这麼说,是因为在反中乱港的“大业”中,黎智英身兼数职。

  黎智英是反中乱港的“总教头”。去年爆发的“修例”风波,从一开始就抄袭台湾“太阳花运动”。其实,早在“太阳花运动”发生不久,黎智英就在其“豪宅”主导了“台独”分子与“佔中”人士的交流,向“台独”分子讨教。去年7月1日暴徒佔领立法会大楼,正是台湾“太阳花运动”佔领“立法院”的翻版,区别在於香港更暴力、更兇残。去年7月初,黎智英赴美乞见美国副总统彭斯、国务卿蓬佩奥讨得指令回港后,示威遊行由“重点进攻”转为“遍地开花”,是有策劃、有预谋、有组织的行动。

  黎智英是反中乱港势力的最大“金主”。据媒体披露,2012年至2014年,黎智英巧立名目,共向九个反对派政治组织及14人提供了4000多万元的政治黑金,收款单据和受赠人的签字、留言都逐一曝光,包括李柱铭、陈方安生、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日君等。而在去年的持续暴乱中,当街纵火掟砖的暴徒都会领到数额不等的“奖金”,什麼人在充当“金主”?黎智英及其同夥脱不了干系。

  黎智英是乱港文宣的总策劃。黎智英控制的《苹果日报》等媒体,在“修例”风波中美化暴力、英雄化暴徒,鼓励年轻人上街施暴;戴耀廷的“违法达义”等煽动暴力的歪理邪说,也都是通过黎智英控制的媒体平台传播。

  要为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黎智英有这麼多“职务”在身,所做的坏事不少,岂能把自己洗得乾乾淨淨?

  狂妄之极“供词”多

  多年来,黎智英策劃实施的事可谓“顺风顺水”,这也养大了他的胆子。他在多个场合毫不顾忌地口出狂言,恰恰是不打自招。

  去年7月,黎智英获见美国政要,在接受媒体访问时狂言:“美国官员理解,香港正为美国而战”;又扬言“香港犹如为美国深入‘敌阵’(中国)作战一样”。这番话表明,黎智英是十足的汉奸,自己承认自己卖国卖港。

  黎智英的“高调”不至於此,他带着一班喽囉经常出现在遊行现场,并参与未经批准的非法遊行。在去年旺角街头发生的暴力事件中,一边是火光冲天、砖头乱飞,一边是黎智英等人与“外国友人”举杯畅饮,把酒言欢。黎智英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大呼“现在局势很好!”被媒体拍下影像资料曝光。黎智英的住所也是乱港势力的“大本营”,每到关键时刻,他都会召集各路幹将聚会,商讨“大事”。

  一个人背叛自己的国家,原本是可耻之事,黎智英却不以为耻,做得如此高调,连他的族人都看不下去了。去年8月,广东顺德黎氏家族发表声明,将黎智英逐出族谱,声明此人所做之事与黎氏家族无关。

  当汉奸当到这个份上,要想隐藏起来都难。这些“高调”的背后,还有多少肮髒勾当,相信总有一天会大白於天下。

  “反中”日久难了断

  也许有人会认为,香港国安法自今年7月1日实施,黎智英虽然作恶多端,但大量事实都在7月1日之前,香港国安法并不追溯以往的犯罪。

  从法理上讲,这个看法没有错。但由於黎智英反中乱港日久,他有可能在7月1日后戛然而止吗?警方之所以以涉嫌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拘捕他,并拘捕其手下九人,依法搜查其办公室,相信正是在掌握了有关证据后採取的行动。在这次依法搜查中,警方也带走了不少物证,这其中难道就没有犯罪证据吗?

  由於以往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诸多漏洞,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该制定的没有制定,该启用的没有启用,对於涉嫌刑事犯罪的年轻人,可依据《公安条例》等治罪;对於黎智英这样的幕后老闆,则难以治罪,或难以治重罪。对此,不少市民表示不满。

  如今,情况不同了!香港国安法是斩妖除魔的利剑。香港国安法第29条对“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有详细表述:“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谋实施,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执行法律、政策进行严重阻挠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对香港特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探取其他敌对行动”。那麼,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国安法实施后黎智英仍有以上行为,必然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黎智英往何处去?美英等国很关心,其实,答案很清晰,监狱是黎智英最好的归宿。此人收监,香港才安,不妨拭目以待!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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