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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是谁把虎放归山?\屈颖妍

2020-08-31 04:23:3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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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多人说警察之苦,但大家往往只看到防暴警日以继夜夜以继日地当值、跟暴徒对峙、置身险境……却未必想像到,军装之外,有一班刑侦队伍,在这一年的黑暴中,一样熬了许多个不眠夜。

  打砸高峰期过了,接踵而来的,是把被捕的九千多人如何逐一搜证告上法庭,看到这数字,真是晕得一阵阵,那班暴徒个个蒙面打伞,要搜证,大多是靠翻看闭路电视,一单案閒閒地看几百小时CCTV,还要高度集中地看,那种痛苦,非笔墨所能形容。

  有时候,刑侦还要与时间竞赛。因为涉及公安条例的罪行,一定要拿律政司意见才能决定是否起诉。所以对一些重罪的、有明显证据的、当场逮捕的犯人,警方要在48小时内进行起诉,这48小时不单要搜证、盘问、落口供,有时还要把证据整理成清楚易看的powerpoint,向律政司讲解,希望能立即告上法庭,否则,48小时一过,警方就要放虎归山。於是,防暴警把抓到的罪犯送回警署,刑侦的工作才刚刚开始。他们一捉到罪犯,随时几日几夜不眠不休,甚至一踩四十多小时。这边落口供、扫指模,那边看闭路电视,找直播视频……

  有时不是拘捕一个两个、十个八个,而是一百个甚至三百个,几百人逐个开file搜证,工程何其浩瀚。所以拘捕过后,就是刑侦的艰苦工作,他们只有开工日子,没有下班时间。而这些劳苦,都不在大众视线内,没人看见。

  一件案子,由前线揾命搏拘捕,到刑侦抽丝剥茧搜证,目的都是要把罪犯绳之於法。然而,大家有目共睹,近日案子去到法庭,法官经常一个唔该,让疑人保释,或者判处无罪、感化、缓刑、社会服务令,总之就是找个藉口网开一面。

  那些法庭求情理由也让人大开眼界,因为是大学生、因为品学兼优、因为孝顺父母、因为……这算什麼道理?学生就可以犯法?成绩好就可以犯法?偏偏,有些法官一听到这些荒诞理由就给罪犯开绿灯,白白把执法者的功劳心血丢进鹹水海。

  上星期被广东海警截获的12名潜逃犯,至少10个是法官放生的产物。试想想,如果在警署走了12个犯,早就有警员要被革职查办了,但今次一船保释犯,没人敢向法官问责,甚至无人能告诉大众,这些逃犯是哪几个法官放的?这些错放罪犯的官,会不会受到惩处?

  香港哪条法例说过:法官做错事判错案不能被追究不能被批评?圣人都有错,何况法官非圣人,怎能完全不受社会监察?作为法官之首的马道立又怎能完全撒手不管理?已经有不少保释犯弃保潜逃,跑到德国、英国、美国以至台湾,看到前车仍不为鉴,香港法治崩塌,你们一定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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