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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延任将获发两笔任满酬金

2020-09-12 04:23: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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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立法会选举因疫情推迟一年,现届议员任期随之延长。立法会行管会昨日开会讨论相关的议员酬津安排,主席梁君彦会后表示,行管会经参考当局意见,决定不论议员是否在9月30日后延任,都可获发过去四年任期的任满酬金。

  行管会亦决定,若议员完成之后整个余下任期,可获发另一笔任满酬金,即由10月1日至第六届立法会延任期完结;若议员决定不延任,议员需在9月30日或之前通知立法会秘书处,亦可按现行指引申领结束办事处的开支。

  按特区政府意见,第六届立法会延任安排并无先例,目的是为了填补因疫情而延后换届选举所产生的空缺,议员因履行职务而按现行安排获发还开支,并非不合情理。

  在现行机制下,完成四年任期的议员,可获任满酬金,金额为其任内所得薪酬的15%,以现时每名议员每月约10万元薪金计算,任满酬金约为72万元;若议员延任一年,任期完结后可获另一笔约18万元的任满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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