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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袭保安兼阻差办公 “佔旺”女村长竟脱罪

2020-09-17 04:23:4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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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早前因参与2016年旺角暴动被判监46个月的“佔旺女村长”毕慧芬,去年七月要求玛嘉烈医院发出绝食证明遭拒后,挥手打中女保安的下巴,并拒绝向到场警员出示身份证,最终被控普通袭击阻差办公两罪。经历约两天半的审讯后,裁判官林子勤昨日裁定毕慧芬所有罪名不成立。

  本案争议点之一在於23岁被告毕慧芬有否触碰受袭女保安邝艳萍。两名保安供称毕慧芬曾击中邝的右脸。邝艳萍供称,她没有被毕打中面部,但被告碰到她的衣服。控方一度申请邝为敌对证人,但遭裁判官拒绝。林子勤认为事件发生於电火石火间,两名保安未必能清楚目击案发经过,故应以邝的证供为準。基於以上证供,毕是否击中或纯属意外均存在疑点。

  精神科医生黄宗显曾诊断毕为轻度智障、相当罕见的器质性大脑综合症及羊痫症,事发时毕受病症影响,难以理解他人指示,思绪容易被佔据,行事未能顾及后果。林子勤称相信黄医生的诊断,患轻度智障及器质性大脑障碍的毕慧芬未必具足够的认知和行事能力,去故意阻挠警务人员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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