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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涉袭警脱罪 官指推警员不算攻击

2020-09-17 04:23:4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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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搞事者去年9月1日发起所谓“机场交通压力测试”行动,一男一女各被控在大围站外袭警。案件早前於沙田法院受审,昨日进行裁决,两被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温绍明称,案发地点并非“示威现场”,假如警员更冷静处理,便可避免衝突。

  两被告依次为卢锦玲(42岁)和利尚寯(32岁),均报称文员,两人被控於去年9月1日,在港铁大围站A出口分别袭击警员A和B。署理主任裁判官温绍明认为,三名警员的证供与当日的片段不脗合,故裁定三人并非诚实可靠的证人。

  温绍明说,虽然男被告和女友在案发时表现激动,但只是寻常打扮,更没有阻碍警员执法,警员不应不由分说便出手推男被告的女友。男被告有见警员使用不必要武力,才会推开警员。温绍明称,男被告当时架起前臂推向警员,不算是攻击动作,虽然力度不小,但警员用胸部顶向两人且神情兇恶,其表现亦属合理。

  温绍明指出,若警方认为女被告袭警,大可以截停她后将她带到一旁调查。若在场警员冷静一点,便有机会发现事件纯属意外,但警员却将女被告压向墙,实属不必要。他声称,案发时并非示威现场,若警员可以更冷静,便可避免衝突,最终裁定两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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