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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乱现场携对讲机士巴拿 两被告自签守行为

2020-09-17 04:23:4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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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两名男子分别涉嫌在去年暴乱中,被发现身携对讲机及士巴拿,分别被控“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及“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两案昨日均在九龙城法院再讯,控辩双方均同意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两案。裁判官张天雁裁决,两名被告自签500元、守行为12个月,他们的控罪获撤销。

  报称学生的被告傅乐天(20岁)被控於去年11月3日在九龙红磡警署内无牌管有对讲机;张泰山(24岁)被控於去年10月27日在旺角道管有一柄士巴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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