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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原则上出错 改判劳教

2020-09-18 04:23: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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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屯门法院裁判官水佳丽(图)早前就15岁少年向马路掷汽油弹案件宣判时,得悉少年声称希望日后参选区议员改变香港,竟称他“满腔热诚深爱香港”,形容他是“优秀嘅细路”,轻判感化18个月。上诉庭裁定水佳丽判刑原则上犯错,量刑明显过轻,并质疑少年醉心社会事件怎见得“优秀”,最终判律政司覆核胜诉,改判男生进入劳教中心接受禁闭式刑罚。

  牵涉本案的中三少年因未满16岁,获法庭批准匿名处理。他於今年1月8日在元朗向马路投掷汽油弹,事后承认纵火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两罪,向法庭声称此举是为了发洩对政府、警队不满,今年5月获裁判官水佳丽轻判感化令。

  其后律政司申请覆核量刑,就水官讚扬少年是“优秀细路”一事,上诉庭首席法官潘兆初翻查文件发现少年的学业成绩差劣,需重读中三,质疑水官的“正面评价”不中肯;另一法官彭伟昌亦质疑少年醉心社会事件,“质疑水佳丽点解会有‘优秀、令人心底裏佩服’等嘅字眼出嚟?”

  上诉庭认同律政司陈词,指水官量刑明显过轻,没有考虑判刑阻吓性等因素。上诉庭认为即使是少年犯,干犯纵火这等严重罪行亦应判处禁闭式刑罚,故下令撤销原判,改判少年进入劳教中心。

  一般而言,劳教中心着重透过严格纪律训练及劳动工作,提醒犯人不可再犯案;14至20岁的犯人会被关押一个月至半年不等。据悉案中少年在服刑完毕后,仍要面对另一宗暴动案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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