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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围警总袭便衣 首宗经审讯暴动罪成

2020-09-18 04:23: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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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胡家俊报道:湾仔警察总部去年6月26日遭数以千计暴徒包围,其间一名準备上班的便衣警遭暴徒围殴,被迫捡起水刮自卫。涉参与追打及包围警总的26岁装修工,昨被裁定暴动及普通袭击两罪成立。这是去年暴乱以来首宗经审讯裁定暴动罪成的案件。法官批评被告及众多集结者堵塞警总出入口,行为极具威吓性、侮辱性,严重挑战法治。连同早前承认的一项不依法庭指定归押罪,被告继续还押至下周五判刑。

  被告岑晓麟(26岁)被控於去年6月26日在警总及湾仔警署外,连同他人参与暴动及袭击一名姓张的事主。当晚民阵的中环集会完结后,大批人转往警总一带集结,将各出入口以杂物围堵,又向外墙扔鸡蛋。

  事主早前供称,当晚应上司要求回警署部署防卫,其间遭集结者追打,情急之下一度拿起平台上的“雪糕筒”及“水刮”自卫。警方追查闭路电视片段,追踪到岑晓麟行踪,去年7月将他拘捕。

  官指警员事主是诚实证人

  法官郭启安裁定事主是诚实的证人,尽力向法庭道出他当晚奉召返回警署当值时受袭的经过;反之,岑晓麟辩称目睹事主撞倒一名女子,才会因“防止罪行或保护他人甚至是自卫”而袭击事主,郭官认为岑的说法并不可信。

  郭官指岑向事主施以两拳一脚,明显是非法武力,只因造成的伤势不明显,以致原定的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不成立,但裁定交替的普通袭击罪成立。

  至於暴动罪方面,郭官指岑晓麟在袭击一刻,已作出了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当晚警总外的非法集结亦已演变成暴动,而岑参与其中,故裁定他干犯了暴动罪。

  辩方求情称,岑晓麟只有13秒参与袭击,牵涉的案情相对不严重。控方反驳,当晚有过千人瘫痪警总,案情比旺角暴动案更严重,理应判阻吓性刑罚。

  衝击行为严重挑战法治

  郭官则指出,警总是标志法治的重要机关,而岑晓麟参与暴动衝击警总,行为严重挑战法治。郭官又表示,法律绝不容许示威者以漠视法律及社会秩序的方式行事,不论他们认为自己的动机只是伸张正义或谴责“警暴”。最终,郭官考虑案情複杂,量刑有困难,押后至本月25日判刑。

  岑晓麟早前曾缺席聆讯,审讯前已承认一项不依法庭指定归押罪,已还押九个月,目前他就三罪继续还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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