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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须与僱主同住 外傭败诉

2020-09-22 04:23:4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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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香港一名外傭提出司法覆核,挑战外籍傭工必须与僱主同住的安排,早前被高等法院裁定败诉,菲傭不服而上诉,昨日再度被上诉庭驳回。政府发言人表示,很高兴判决确认了“留宿规定”的合法性。

  案件由上诉庭副庭长林文瀚、法官鲍晏明及区庆祥审理。判词指,劳工法例有保障外傭每个月不得少於四日休息日,外僱在休息日可以自由外出,不认为同住安排会增加外傭在休息日被强迫工作的机会。法官亦认同,同住规定旨在确保外傭不与本地家庭傭工直接竞争工作机会。

  政府表示,外傭来港前需与僱主签订标準僱傭合约并同意有关安排,外傭在签订合约前已清楚知悉“留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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