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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藏汽油弹原料判感化 上诉庭:不考虑拘禁做法出错

2020-09-24 04:23: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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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中四女学生早前承认於去年10月1日前夕,在天水围一间学校外张贴政治海报时身怀可用以製作汽油弹的原料,获屯门法院裁判官水佳丽轻判感化一年。

  上诉庭昨开庭审理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请,并指水官排除考虑拘禁式刑罚,做法出错,现先为女生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10月13日再讯。

  水佳丽曾讚被告“优秀嘅细路”

  现年16岁的涉案女生早前承认一项管有适合并拟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涉及管有一支装有乙醇的玻璃瓶、白电油、锡纸、毛巾等物品。她被捕后,承认打算利用该些物品製成汽油弹。

  律政司一方陈词指,女生有纵火意图,但水官量刑时过分着重她的学业并作劝勉,结果仅判感化属过轻,或会向公众发放错误讯息。

  最终上诉庭三位法官同意,水官量刑时未有为女生索取教导所、更生中心等报告,以考虑她是否适合被判拘禁式刑罚,做法出错。

  本案原审期间,水官曾声言法庭“唔讲政治、唔讲黄蓝”,但她早前却盛讚另一名投掷汽油弹的15岁少年为“优秀嘅细路”,对此不少市民质疑她言论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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