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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不纵容暴力 违法必究

2020-09-26 04:23: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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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黄庆辉报道:去年6月26日大批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一名警员在附近遇袭受伤,警方成功拘捕一名男子(26岁)。被告被裁定“暴动”、“普通袭击”及“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罪名成立。商业罪案调查科署理警司吴基骏欢迎裁决,认为四年刑期足以反映罪行严重性及起阻吓作用,重申警方不会纵容暴力。

  吴基骏重申,警方尊重市民的集会权利及言论自由,但前提是必须以和平、守法方法进行,警方不会纵容暴力,对违法行为必定追究到底。

  至於一项被法庭裁定不成立的“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控罪,为何警方以警员口腔痱滋疼痛作理据,警方称是基於证据,会再研究法庭裁定控罪不成立的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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