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香港“12逃犯”涉多项重罪竟获保释

2020-09-28 04:23:19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日前坐船企图潜逃台湾的12名反中乱港分子,在内地水域被中国海警截获。资料显示,“12逃犯”涉嫌藏有汽油弹原料及枪械、暴动、纵火、串谋有意图伤人、制造爆炸品等严重罪行,惟均获准保释。钱礼、何俊尧等批准保释的法官此前多次裁决都被市民质疑偏颇。

法庭资料显示,“12逃犯”中七人的保释申请都经东区法院主任裁判官钱礼处理,包括藏汽油弹原料案的被告邓棨然、郑子豪及廖子文。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则涉及去年所谓“国际人权日”游行前夕警方破获的一枪械团伙,当时搜出半自动手枪及过百发子弹。张俊富及张铭裕、严文谦及同案八名被告被控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罪等多罪。审讯初期,张铭裕及严文谦已获东区法院裁判官林子勤批准保释;而不获保释的张俊富,经代表律师覆核保释申请,於去年12月获东区法院裁判官何俊尧接纳保释。该案今年由钱礼接手处理,张俊富、张铭裕及严文谦继续按原有条件保释。至於被控暴动罪及袭警罪的李子贤,亦获钱礼批准保释。

另有三人亦获法官保释。“12逃犯”中年纪最小的越南裔16岁中二学生黄临福,被控於去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企图纵火,另被控同日管有三个以酒樽制成的燃烧弹。九龙城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於去年12月批准黄保释。案件今年四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原定由控方申请移交区域法院审理,惟黄缺席聆讯。涉嫌去年11月18日在理大外暴动的郭子麟、涉嫌今年初在上水田地制造爆炸品的黄伟然,则分别获屯门裁判法院、高等法院法官黄崇厚批准保释。

学者:应考虑不准保释

曾任城大法律学院教授的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顾敏康指出,香港的保释机制有“原则保释、拒绝例外”之称,而暴动等严重的反社会暴力罪行,对社会危害重大,尤其同类案件频频发生,被告可能在保释期间继续犯罪,故对这类疑犯应考虑适用“拒绝例外”,即不批准保释。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