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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 私家车亮红蓝灯 司机涉冒警截车

2020-09-28 04:23: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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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该架具红蓝色警示灯的车辆在路上行驶,司机更下车截停其他车辆

  【大公报讯】记者黄庆辉报道:警方在社交平台Facebook澄清,留意到网上流传的帖文,表示有一架具红蓝色警示灯的车辆在路上行驶,而司机更下车截停其他车辆。警方经过调查后,确认帖文中的车牌并非由警队登记,与警队无关,并以涉嫌冒充警务人员及无牌驾驶拘捕一名23岁男子,他为涉案司机。沙田刑事调查队正跟进事件。

定罪可囚半年

  警方前日(26日)在Facebook指出,任何车辆的改装须符合道路安全的原则,并须遵守香港法例第374A章《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内的有关规定。任何人在任何道路上使用,或致使或允许他人使用并没有在所有方面均符合该规例的任何车辆,即属犯罪。使用一辆非法改装灯号的车辆,一经定罪,可被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警方表示,交通部人员不时在各区进行交通巡逻及执法。若发现有车辆怀疑被非法改装,警方会安排该等车辆作检验,并会根据检验报告,对违例的项目作出检控。

  另外,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22条,任何人藉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假冒公职人员,或假装能促致公职人员作出或不作出与其职责有关的任何作为或事情,不论是否意图取得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均可处罚款1000元或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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