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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辱国旗多被轻判

2020-10-18 04:23: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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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修例风波期间,暴徒多次焚烧、玷污国旗等侮辱国旗行为。去年九月在沙田新城市广场聚集捣乱,一名21岁冷气技工罗敏聪参与践踏国旗后,将国旗扔进垃圾箱再推落水池,他事后承认侮辱国旗罪,获轻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令社会哗然,律政司向上诉庭提出覆核刑期。上诉庭在今年四月颁判词指,被告行径恶劣,“严重贬损了国旗所代表的国家尊严”,即时入狱是唯一选择,但原审裁判官没有充分掌握案情而错判,因此改判监禁20天。

  此外,有议员早前在立法会会议厅内多次倒插国旗及区旗,被控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两罪,两罪合共判罚款仅5000港元。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认为,国旗法及国徽法的有关修订对於培养学生对国民身份的认同是好事,建议将国旗法及国徽法纳入中小学教育。她希望未来一年立法会能完成有关修订,履行香港的宪制责任。

  对於法例新增内容有否针对加强港澳爱国意识等象征意义,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指出,全国性法律并非要特别处理香港问题,但对香港当然有影响,法律修订后国旗国徽的尊严得到更大的法律维护,亦更有利开展国旗国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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