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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杰案 揭法院对“一国两制”认知不足

2020-10-20 04:23:4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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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唐英杰涉嫌於7月1日在警方防线内疯狂驾驶马力强大的电单车,导致三名警员严重受伤

  近期法院对涉违国安法首案的处理,更是体现出法官和部分大律师对“一国两制”的认知不足。

  23岁男子唐英杰涉嫌於7月1日在警方防线内疯狂驾驶马力强大的电单车,导致三名警员严重受伤。事发当日,被告携带印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白色标语。唐英杰被捕后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0条、第21条规定的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第24条规定的恐怖活动罪。

  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烈显伦指出,大律师声称香港国安法第20、21、24、42和44条“违宪”,更因为其本人不懂中文,故离谱地称由於香港国安法没有所谓正式英文版本,导致其认为“整部香港国安法的全部66条都是‘无法触及的’,意味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正式译文前,它在香港是无效的。”

  烈显伦:法院未能履行宪制职能

  烈显伦认为,过去20年裏,大律师一直在与基本法进行法庭遊戏,最终以当前北京对司法机构的不信任告终。大律师试图在区域法院抨击国家法律,开始了一场“新遊戏”甚至增加赌注,法院则为其画出了一个新的遊戏场地──在经过普通公民难以理解的极多篇幅判决后,最终以总体上毫无理据为由驳回了所有“意见”。烈显伦没有写出代表唐英杰的大律师的名字,但众所周知,这位大律师就是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坊间纷纷质疑,唐英杰只是一名日本餐厅侍应,为何能够聘请收费高昂的星级律师团队?

  在烈显伦看来,唐英杰案审理涉及的细节显示出法官和大律师对“一国两制”方针完全不具有敏感性,而该案无争议焦点的文字遊戏则是“对一套全国性法律进行的法庭闹剧”。烈显伦说,唐英杰案的相关判决展现的是法院程序缺乏约束、法院未能履行其根本的宪制职能。他强调,法院应以一种普通民众可以理解的方式有效、清晰地作出判决,确保坚定不移、全面準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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