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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声明 迴避宪制责任

2020-10-20 04:23:4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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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种种司法乱象,身处澳洲的烈显伦大声疾呼:“是时候紧急改革了!”公众也强烈认同烈显伦的观点。然而,面对改革呼声,司法机构近日终於发出一份长达十三页的声明作出回应。

  令人失望的是,隻字不提“一国两制”,完全迴避司法机关在香港特区宪制秩序中应当遵循的规矩,却用“司法不应政治化”的名义和一些所谓法治原则来拒绝法院履行对维护“一国两制”应尽的宪制责任,其目的无非是想借维护所谓“司法独立”之名,将香港司法领域置於中央全面管制权之外,成为自把自为的“独立王国”。这是在声明的字裏行间处处显露出来的真实用意和要害之处。

  漠视改革声音 拒设“量刑委员会”

  有关声明中称,基本法确保法院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力,不受任何干涉,而评论法院、法官的工作必须牢记全部来自基本法的原则。

  对於外界呼籲司法机构应该与时并进推动改革,声明中却表明不支持设立“量刑委员会”。

  前廉政公署副廉政专员郭文纬表示,有关声明中完全没有提出改善方法,仅仅是毫无新意地老调重弹。他认为,声明中虽声称若对判决或法官不满,可以通过上诉、投诉渠道表达诉求,但事实上却是“上诉无门、投诉无门”,“法官若认为控方证人不可靠,这是冇得上诉的。所谓的‘投诉’就更加是‘黑箱作业’,自己人查自己人!”

  事实上,司法机关和所有法官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要做到依法办事,首先就是要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一国两制”是基本法的根本原则,基本法则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化和法律化。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重要的政权机构,各级法院都负有正确实施“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所确定的特区宪制秩序,自觉尊重中央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的重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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