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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炒派鼓吹“三权分立” 图瘫痪政府

2020-10-21 04:23:2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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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处心积虑谋夺香港特区管治权的揽炒派,高度渗透香港法律界,多年来他们一直企图藉鼓吹“三权分立”製造“司法独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指出,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士是想利用“三权分立”的概念,宣扬权力制衡的绝对性,并以此钳制行政机关的权力,甚至企图瘫痪政府。

  然而,即使在揽炒派奉若神明的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所谓“三权分立”也并无劃一标準,而是按各地实际情况各自发展、各有差异。

  在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所确立的政治体制,与18世纪法国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较接近,但仍有差距。譬如:最高法院的法官不由选举产生,而由总统提名,总统在法官的产生过程中起关键性、决定性作用,故不可避免带有政治倾向。

  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司法判例确立,司法审查权成为联邦最高法院所拥有一项重要权力。不过该制度的出现并非因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原则,而是司法权在实际运行中,同立法、行政权博弈并逐步扩张的结果。即使在美式“三权分立”体制下,权力关係也处在动态变化之中,总统的行政权力也在逐步扩张。

  回归前后都奉行“行政主导”

  英国奉行“议会至上”制度,首相由下议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内阁成员由首相从多数党中提名、由议员兼任;内阁对议会负责,一旦失去议会多数支持,内阁须辞职,重新举行大选后由新议员组成新内阁等。对於英国议会的地位权力,有一形象说法:“除了不能把男人变成女人和把女人变成男人外,议会无所不能”。

  行政会议成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亦曾撰文明言,不少人都误以为香港奉行“三权分立”,但香港不论在回归前和回归后都奉行“行政主导”,“三权”从未真正分立。在殖民地年代,港督长时间兼任立法局主席,绝大部分立法局议员由官员或委任人士出任。直至80年代末,行政机关一直牢牢掌握立法的权力。1985年立法局出现首批功能组别议员,1991年立法局引入直选议席,1995年港督彭定康取消所有官守议员议席,才逐步削弱行政机关的立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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