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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员袭警罪成 闻判晕倒法庭

2020-10-22 04:23: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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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一名男文员落街跑步时,因不满警员拉起封锁线调查“流脓墙”,先后对警长批㬹及拗其手指,其后被起诉及受审。裁判官昨天裁定被告袭警罪成,连同早前承认未能出示身份证罪,判监三星期及罚款500元,其间被告闻判竟一度晕倒。

  涉案38岁文员王志豪被控於去年10月26日,在秀茂坪观塘道的行人隧道袭击一名警长,以及未能在警员规定下出示身份证。观塘法院裁判官莫子聪接纳两名警员证供,认为王属故意袭击,故裁定他罪成。王得悉罪成后晕倒。

  莫官判刑时指出,袭警属非常严重控罪,法庭不能姑息,故判处监禁三星期。获准以5000元现金保释等候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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