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毛丽娟报道:国务院办公厅22日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成立於2014年11月的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是中国首家内地与港澳合夥联营律师事务所,该所管理合夥人、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秘书长王寿群接受大公报记者採访时表示,《办法》不但将大大降低内地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的门槛,也将为行业带来积极影响。
王寿群表示,此次《办法》有几个亮点,其一是,以前香港律师到深圳执业,不能单独过来,需要他所属的律师所与内地律师所联营,才可由其所在律师所将其派遣过来。
而《办法》实施后,未来香港律师只要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的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就可以从事一定範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不需要借助机构,个人就可以受聘於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门槛大大降低了。
港澳律师具国际化视野
“第二个亮点是,以前香港律师在内地工作只能就香港法律提供服务,未来拿到内地执业资质,就可以从事内地法律方面的服务,包括诉讼和非诉讼等。”王寿群说,这相当於香港律师既有“香港牌照”、又有“内地牌照”。
对於《办法》将给行业带来的积极影响,王寿群表示,可以看到三个积极变化:对港澳律师来说,极大拓展了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的机会;对内地律所而言,受英美法系训练的港澳律师有着国际化的视野及国际化经验,他们到内地来工作,有助内地律师更快学习、更专业地走向国际舞台;其次,中国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大背景下,跨境业务增多,港澳律师进入内地发展,有助跨境事务得到更多专业的法律服务,提升法院庭审的质量,提高大家的执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