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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监察:非法“初选”不应获政府资助

2020-10-27 04:23: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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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冼国强报道:“议会监察”质疑揽炒派参选人申报的谘询服务费属“天价”,并非合理市场价格。他们指出,揽炒派曾一度举行违法“初选”,惟所谓“初选”涉及约318万元的初选费用由52名候选人摊分。“议会监察”认为这一费用不应获得政府资助。

  “议会监察”指出,候选人申领的选举开支中,不少是难以有实际定价的服务,而且金额更是“天价”,例如顾问费、营运社交平台费用、提供谘询服务费用等没有实际定价的服务。其中,新界西候选人巫堃泰申报的顾问费等涉款71万,佔其选举开支比率九成三;王百羽两份讲稿涉款50万元;参选九龙西的潘焯鸿的影片製作则涉及50万元。

  促廉署跟进涉诈骗选举申报

  “议会监察”同时指出,揽炒派曾无视疫情下举行违法“初选”,国务院港澳办、中联办及香港特区政府事后先后发表声明,谴责有团体举办的所谓“初选”为非法操控选举,亦无法律效力,是公然挑战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惟从多名揽炒派参选人的申报表当中,违法“初选”支出高达318万元,相关费用由52名候选人摊分,当中负担金额最高为区议会(二)的候选人,人均需负责30万元。

  “议会监察”表示,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已清楚列明候选人定义,正式成为候选人或在提名期结束前公开表示会参选的都属候选人,故认为“初选”的选举开支是对候选人的选举宣传,该等开支必须申报为选举开支。但由於为非法举行的“初选”,政府不应发还,否则变为用公帑资助不合法的“初选”。

  “议会监察”成员、民建联副主席陈学锋表示,“议会监察”要求廉政公署及选举事务处跟进多宗涉嫌舞弊或诈骗的选举申报,并将会向廉署作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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