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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斥私刑案三被告如恶棍 最重囚四年

2020-10-29 04:23:3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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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去年10月一名内地旅客途经旺角暴乱现场时,遭大群黑衣人包围施以私刑,同一晚另一名本地男子清除堵路的路障时亦遭围殴。当中涉案两男一女早前承认伤人等罪,区院法官郭启安斥责他们欺凌无辜,行为醜陋犹如恶棍,对袭击时手执棍棒的被告判监四年,另两人各监禁15个月。

  法官郭启安昨天宣判时指出,本案两名事主即29岁内地遊客X及45岁本地事主Y,在去年10月5日案发时没有袭击任何人,却遭“示威者”包围打伤,以致血流披面。郭官指,三名被告的行径醜陋,法庭不容任何人以私刑执行所谓“公义”。

  对於接连袭击两名事主的首被告罗伟华(57岁),郭官指出,他的施袭纯粹出於对内地人及警察的憎恨,属於蓄意袭击,而且法律并不容许任何人作出暴力报复,就他早前承认的伤人及蓄意严重伤害两罪,共判监四年。至於另外两名被告包括女子黄绮婷(23岁)和埃及籍男子Soliman Ahmed Fawzi Elsayed(36岁)就承认的一项蓄意严重伤害罪,则各囚15个月。庭上透露,三名被告已向X赔偿一万元人民币,罗另向Y赔偿6320港元医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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