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张勇表示,不是什麼人都可以成为治港者,当然更不是外国人治港
【大公报讯】记者莊恭诚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在高峰论坛上指出,基本法构建特别行政区制度时,遵循了两大原则,第一项原则是要构建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不是什麼人都可以成为治港者,当然更不是外国人治港。
张勇引述邓小平30多年前的表述,强调爱国者的定义一是真心诚意拥护香港回归祖国,二是不做损害香港利益的事情,三是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利益的事情。
张勇指出,基本法构建特别行政区制度的第二项原则,是实行中央授权下的高度自治。香港不是实行完全自治,而是依照法定授权而自治。基本法根据宪法制定,规定了特别行政区的制度,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各种制度以基本法为依据。
张勇亦表示,中央对特区的监督权源於宪法,方式包括工作沟通、表达关切、制定法律、解释法律、修改法律和作出决定决议,而这些决定决议都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出,有不可质疑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