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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围警总 黄之锋周庭林朗彦还押

2020-11-24 04:23:2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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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黄之锋、林朗彦、周庭承认去年六月二十一日非法煽惑他人包围警察总部\大公报记者萧霖摄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成员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彦,涉去年6月21日非法煽惑他人包围警察总部,周庭早前已认罪,黄、林二人昨天受审前亦“转軚”认罪。控方指黄之锋在组织包围上积极扮演领导角色,前一天已向他人传短讯建议包围时间表。裁判官表示,现场有潜在风险随时出现暴力,案情严重,斥三人夥同犯案,适宜判监,押后至下周三判刑,三人均须还押候判。开庭前,黄之锋仍狂言不会放弃“抗争”,但黄、林在庭上竟请求判处缓刑和服务令。\大公报记者 胡家俊

  三名被告黄之锋(24岁)、周庭(23岁)及林朗彦(26岁),各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另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周、林另承认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当中,黄、林早前声言不认罪,案件原定昨天开庭审讯,但两人日前称审视过控方证据后,选择认罪。

  案情指出,去年6月21日早上11时14分,包括黄之锋、周庭及林朗彦在内的400人聚集夏慤道,其间黄、林站上石壆,用大声公煽动集结者包围警察总部,周庭亦参与其中。

  约十分鐘后,约60人堵塞警总车辆出入口,一辆内有六名警员的警车被集结者包围近三小时。警总被包围期间,黄之锋在场不断带领高叫口号、指示包围路线。

  至下午有超过9000人佔据警总外及一带的轩尼诗道、骆克道等主要马路,导致交通瘫痪。整场未经批准的集结持续15小时,由於警总的出入口被堵,警方未能回应61宗999求助,有七名警员及八名餐厅职员不适送院。

  黄开庭前扬言续“抗争”

  控方披露,警方调查发现,黄之锋在案发前一天用手机向他人传短讯,建议过包围警总的时间表,包括正午12时开始放风呼籲集结者由金鐘往夏慤花园聚集、下午二时包抄警总两个出入口等。黄曾称,若傍晚时集结者人数不多,将呼籲他们返回金鐘。

  黄之锋开庭前在庭外声称,早已预料会被判即时监禁,但不会放弃“抗争”。黄之锋的律师求情时,则请求法庭考虑判处缓刑,裁判官王诗丽闻言直指:“咁前提係,判坐监係适合㖞。”但辩方不愿同意:“我只承认有缓刑嘅可能性。”

  林朗彦一方的律师求情更进取,要求法庭轻判社会服务令,王官断言拒绝:“唔会!”理由是林有四项案底,曾接受过服务令但仍再次犯案。

  裁判官王诗丽指出,事件中有人向警总掷蛋、堵塞警总入口、喷漆涂鸦破坏警总,三名被告与施用暴力的人属夥同犯案。王官又直指,本案有潜在风险随时有暴力出现,参考黄之锋2014年涉衝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的终审法院案例,若非法集结涉及暴力,即使暴力程度不高也须即时监禁,最终下令先将三名被告收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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