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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林子勤被上诉庭狠批“错得不能再错”

2020-11-24 04:23: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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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林子勤(见图)以往审理黑暴案时,多次批评警员证人不可信,并裁定案中被告袭警等罪不成立。林官早前就一名男子涉参与去年6月12日金钟非法集结案,仅轻判监禁两星期,又驳回律政司的刑期复核申请。上诉庭昨批评林官将被告与较暴力的集结案分开考虑,是“错到不能再错”,故大幅加刑至监禁七个月。

犯人改判囚七个月

林子勤目前被平调淫亵物品审裁处担任主审裁判官,他早前审理33岁贸易公司董事助理庾家驹承认参与金钟非法集结案件时,接纳庾声称只在政总外协助搬铁马、未有参与其他破坏的说法,轻判其入狱两星期。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曾向林子勤申请复核,林非但拒绝改判,更下令控方支付讼费。

其后,律政司改向上诉庭申请复核刑期。律政司一方昨天陈词指,庾家驹当天蓄意到现场参与非法集结,与他人伙同犯案,恶意针对标志着政府管治的政府总部,故认为林子勤判刑时错误忽略其他非法集结者的行为,两星期监禁亦不能反映案情严重性。

林官审黑暴案屡惹争议

法官潘兆初、彭伟昌及潘敏琦同意律政司的陈词,认为林子勤原则犯错,判刑明显过轻。当中法官彭伟昌直指林子勤不能把庾家驹的行为与其他非法集结者分割,形容林子勤“错到不能再错”。虽然庾家驹已服刑完毕,但上诉庭最终决定改判监禁七个月,庾家驹须再次入牢继续服刑。

林子勤过去审理多宗黑暴案件均引起争议,包括审理四名男子涉于元旦日在旺角袭击一名便衣男警时,认为在场警员证人供词与片段不符;另一警员虽能辨认其中一名被告,但林官认为他只观察了一、两秒,而不予接纳,最终裁定其中两名被告脱罪。而在另一宗女文员涉在葵涌警署外用镭射笔照射警车上警员双眼的案件,林子勤审理时称镭射笔属“常见文具”,加上当时现场并无示威为由,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不成立。

另外,“占旺女村长”毕慧芬去年七月要求玛嘉烈医院发出绝食证明遭拒后,挥手袭击女保安,并拒绝向到场警员出示身份证。林子勤认为毕有智力问题,当时“似小朋友发脾气”,裁定她普通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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