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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廿一世纪的“莫须有”\屈颖妍

2020-11-25 04:23: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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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白纸黑字,没有灰色,没有“掷界”。

  譬如,你衝进金舖打劫就是打劫,你一日未踏进店门、一日未拔枪指吓,儘管你在门外徘徊了几天,警察都不能告你打劫,法官更不能把你判刑,因为这世上不会有条法例叫“徘徊在打劫边缘”、“徘徊在杀人边缘”、“徘徊在诈骗边缘”。

  所以,当看到堂堂大律师公会居然去信律政司,投诉《大公报》批评法官的报道是“徘徊在藐视法庭的边缘(hovers on the margins of a contempt of court)”,我不禁失笑,如果这都算罪名,那大律师公会应该也犯下一罪:“徘徊在叛国边缘”。

  话说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早前裁定警方不展示警员编号是违反《人权法》,於是《大公报》翌日登了篇头版新闻,标题为:“暴徒恶晒,警察冇人权,警员不展示编号,高院裁违人权法”,并配以一漫画,手绘一名手持汽油弹的暴徒,在警察面前恶形恶相说:“我有法官撑,快啲畀个编号我睇!”

  像这类用漫画及设计对白配成新闻版面的做法,《苹果日报》几乎天天都用,只是嘲笑对象不同而已。然而,香港大律师公会却煞有介事去信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点名批评《大公报》攻击法官周家明,认为该报道“徘徊在藐视法庭的边缘”,律政司有责任採取行动。

  身为大律师,竟然想出“徘徊在藐视法庭的边缘”这种罪名,我一介草民,没大状想得那麼複杂,其实用三个字:“莫须有”就可以了。

  大律师公会此举摆明就是用司法手段打压新闻自由、打压言论自由、打压创作自由。一幅漫画创作、一则新闻角度、一段评论取态,竟换来香港法律界重量级公会向香港司法界最高统帅施压,要司长用一个莫须有罪名来幹掉这个媒体,司法界黑暗至此,怪不得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都说:香港是时候要进行司法改革了。

  话说回来,大律师公会如此向律政司公然施压是前所未有的举措,信中他们义正辞严说不容司法及法治受损害……咦,奇怪,去年黑暴,暴徒烧法院的时候,大律师公会哪裏去了?暴徒违法达义的时候,你们哪裏去了?过去一年,香港完全陷入无王法境地,大律师公会可曾为捍卫法治哼过声?没错,香港法治是受损了,但请照照镜,看问题到底出在谁身上?

  香港法例没有一条是不准批评法官,民主社会根本就不应有任何特定群体是不能被世人讨论月旦,有的话,那些必是独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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