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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分红给于文凤仅属情话

2020-11-26 04:23:4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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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周星驰出庭作供,承认与于文凤在一九九八年成为情侣\中新社

  香港著名演员兼导演周星驰十年前与“香港建设”太子女于文凤分手后,被旧爱兴讼追讨投资“天比高”等豪宅的利润分红超过7000万元巨款;案件连日於高等法院审讯,案中主角周星驰昨天出庭接受女方律师的盘问。周星驰供称:“于小姐当时帮我,係佢自己想。”对於他被指提出过把部分投资物业利润的10%赠与于,他称此举只属於情话、对当时女友“表达心意”,不应有法律效力。

  追讨分红

  大公报记者 胡家俊

  本案以英文审讯,披着沧桑白髮、身穿黑色西装的周星驰昨天选择以广东话作供,接受代表原告于文凤的前律政司司长、资深大律师袁国强盘问。过往绝少谈及恋情私事的周星驰,作供披露他与于文凤约於1998年开始拍拖,至2000年于开始协助周製作电影。

  任投资顾问 “她喜欢帮我”

  周星驰直言,当年于文凤无论在电影或地产方面皆是零经验,但考虑她是其女友,忠诚、肯学肯做,加上“她自己喜欢帮我”,才会容许她协助,“如果佢唔喜欢嘅话呢,我係唔会逼佢嘅。”周星驰称从没要求于文凤辞去证券公司工作,改为全职为他的製作电影公司工作,强调她仅领月薪二万元酬劳,“一定係双方同意”。

  周星驰供称,两人拍拖期间,他空閒时间不多,甚少买花或送小礼物给女方,于文凤亦不喜欢鲜花、珠宝。碰巧约於2002年某个晚上,他身处普乐道大宅,当时心情不错,“大家饮酒饮得好开心”、“我只记得当时我哋坐喺露台,见到全香港嘅高楼大厦,讲起我投资物业嘅谂法”,才会提出把部分投资物业利润的10%之多赠送女方,但这提议纯粹为了表达心意,并非工作协议。

  2002年双方已有亲密关係

  于文凤一方质疑,周星驰的上述提议就像视对方为地产经纪,周回应说:“因为当佢係女朋友囉,所以係一个好大嘅百分比。”并相信此举可以“鼓励于小姐更加勤力”。

  聆讯期间,于文凤一方多次引述周星驰的证人陈述书,大爆周称於2002年时,他已经与于文凤约会数年并有“亲密关係”。周星驰进一步解释,“佢间中会上嚟我屋企,我谂一个礼拜起码有一两日”,惟于与周星驰妈妈的关係始终“麻麻”。周星驰作供未完,今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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