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当年发展沙田新市镇时,曾填海逾六百多万呎
社会关注“明日大屿”财务安排,黄伟纶昨表示沙田“第一城模式”可供参考。
何为“第一城模式”呢?原来政府於70年代中期发展沙田新市镇时,曾让发展商公开竞投沙田海床逾六百多万呎的填海工程,结果由恒基地产、长江实业、新鸿基地产和新世界发展合组的联营公司,以2060万元投得。工程完成后,发展商须将三分二地皮交还政府作公共房屋及基建发展之用,其余部分则发展为现时的沙田第一城。发展商须承担填海费用外,亦须缴付每年2000元作地租;当局亦就规劃定下多项条款约束,包括规定於三年内完成填海工程、须负责在区内兴建两所小学及一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