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12逃犯依法移送盐田检察院起诉

2020-11-28 04:23:35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12名涉嫌藏有汽油弹原料及枪械、暴动、纵火、串谋有意图伤人、製造爆炸品、违反香港国安法等严重罪行的乱港分子,於今年8月23日乘快艇潜逃台湾,在非法入境内地司法管辖区时被广东海警拘捕,后被拘留於深圳市盐田看守所。

  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昨日发布通报指出,有关该12名逃犯的案件已侦查终结,依法移送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分局通报侦查终结

  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通报指出,11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对邓某某、李某某等12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偷越边境案件侦查终结,依法移送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出席电视节目时表示,早前入境处已联络过12人的家属了解情况,她亦已听到家属的要求。她说,特区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有责任协助在外地,包括在内地的港人,但同时亦需尊重内地司法管辖权。

  资料显示,12名逃犯包括李宇轩、张俊富、张铭裕、李子贤、郭子麟、郑子豪、廖子文、黄伟然、邓棨然、严文谦、黄临福及乔映瑜等,当中李宇轩及乔映瑜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根据中国内地刑法,偷渡一般会判一年以下刑期,但如果涉及组织他人偷渡并被定罪,刑期由两至七年不等。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