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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界:黄之锋等人违法必究 裁决彰显公义

2020-12-03 04:23:20大公报 作者:庄恭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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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去年暴乱期间,黄之锋和周庭屡次穿上暴徒装备走上街头指挥

前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周庭和林朗彦,在去年六月围堵警察总部事件中,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被判即时监禁7至13.5个月不等。政界人士认为,这次裁决彰显公义,向社会释放正确讯息,违法皆须受制裁、付出代价,个人理念绝不能肆意凌驾社会整体利益。对于外国反华分子美化黄之锋等人的恶行,法律界人士反驳说,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能够接受本案中大肆围堵警察总部的罪行,即时监禁无可避免。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九龙社团联会理事长王惠贞认为,这次判黄之锋等三人监禁的裁决彰显公义,有助纠正其鼓吹多年的歪理,特别是煽动青年违法施暴,造成很大的坏影响。她赞扬是次裁决向社会释放正确讯息,即违法皆须受制裁、付出代价,个人理念绝不能肆意凌驾社会整体利益。她希望此类拨乱反正的裁决,挽回香港在过去一段时间遭受很大冲击的国际声誉和形象。

警醒社会 重新认识法治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会长施荣怀表示,黄之锋等三人多年来一直煽动违法暴力,可谓劣迹斑斑,这次被判入狱实属罪有应得,有关判决凸显司法体系依法办事。他批评,近年无数青少年惨遭黄之锋之流唆摆,沦为犯罪分子,这种妖言惑众的危害若持续下去,会造成十分深远的恶劣影响。他希望这次裁决警醒社会、让大众重新认识法治。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友好协进会副会长陈清霞指出,对黄之锋等三人的判刑,是对违法分子的应有制裁,是依法治港、依法办事的具体体现,是推动香港重返正轨的有力举措,彰显法治精神和公正公平原则,符合市民意愿。她强调,为保障公众利益及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判刑要具阻吓力,判处即时监禁是唯一选项。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青年联会主席楼家强表示,坚决支持法院依法裁定黄之锋等三人罪成及即时监禁,这次判刑合情合理合法,具阻吓性,避免有人有样学样。他指出,国安法实施后,扭转了过去一年肆意鼓吹“港独”和社会严重暴力的乱局,期望特区政府与社会各界加强以不同方式,继续推动香港重回正轨。

冀年轻人勿以身试法

对于英国外相称这次判决是“扼杀反对派”,经民联立法会议员、大律师梁美芬反驳说,香港是法治社会,法院裁决充分考虑了各项证据,相信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能够接受本案中大肆围堵警察总部的罪行,即时监禁无可避免。

梁美芬相信,这次裁决对肆意违法的行径具阻吓作用,特别是法官拒绝保释的决定释放出正面讯息,表明犯罪须负责、不是借政治口号就可为所欲为,若大规模围堵警察总部都不严惩,没人会觉得香港安全,香港亦不可能安定。

香港政协青年联会发表声明,恳请公众特别是青年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面对社会上唾手可得的大量资讯时,要保持客观分析,理性表达诉求,切勿作出漠视法律和社会秩序的行为。

没有悔意 入狱罪有应得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律师陈晓峰表示,黄之锋三人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及安全,是没有真诚悔改的累犯。陈晓峰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违刑法者要为负上刑责和留案底,绝对不是一件“光彩”的事,而黄之锋三人就是很好的反面教材,让年轻人能及早清醒。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指出,“虽然他们认罪,但仍扬言要继续‘抗争’,显示他们根本没有悔意,更凸显他们冥顽不灵,继续揽炒香港及荼毒年轻人,被即时监禁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表示,这次判决具阻吓作用,能让社会知道大型非法活动的犯罪成本不低,令年轻人在行动前三思、不再受别有用心之人蛊惑及避免断送大好前途,日后若法庭按这种轨迹去判刑,对香港社会回复稳定和平静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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