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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疫苗够全港使用 市民有得挑选

2020-12-24 04:23:26大公报 作者:解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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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林郑月娥表示,行政会议就新冠疫苗在港使用订立新规例,即日起生效\中新社

新冠肺炎疫战持续近一年,港人可望下月起陆续接种疫苗,但近日国际上接连多宗疫苗严重过敏事件令不少市民担心疫苗安全性,行政会议昨日通过新冠肺炎疫苗紧急立法,确定药厂并非绝对免责。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已成立专责小组统筹疫苗工作,宣布疫苗最新进展五大重点:足够用、有得拣、接种后有监察、发放电子针卡、设保障基金,从接种到后续意外保障,一条龙化解市民忧虑。

三款疫苗合共2250万剂

林郑月娥表示,昨日与英国阿斯利康(AstraZeneca)达成协议,将供应香港750万剂疫苗,连同早前达成协议各订购750万剂的科兴灭活疫苗、复星医药与德国药厂BioNTech合作研发的核糖核酸疫苗,政府已采购来自三个不同技术平台,合共2250万剂疫苗。

林郑月娥称,三种疫苗都需要打两针,目前2250万剂已足够全港人口使用。政府会按原先计划,继续寻找第四间厂商,确保疫苗达全港人口的两倍。

疫苗选择方面,林郑称并非“无得拣”,形容自己早前“讲得唔清楚”。她称由于疫苗抵港时间不同,现时预期在同一接种环境,同一时间只有一款疫苗,市民可透过选择接种疫苗的地点,选择接种何款疫苗。她称接种疫苗的环境可能是医院、私家诊所、安老院或特设的社区接种中心,市民一定有知情权,知道自己在该地点将接种哪款疫苗,并决定接种与否。她举例,市民若不想到政府医院或社区接种中心,而喜欢到私家诊所接种,政府可能会提供给私家医生的是某一款疫苗,而另一款疫苗必须到医院接种,“可以拣另一个时间、另一个环境先接种。系有得拣,不过唔系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有得拣。”

政府已成立专责工作小组统筹疫苗工作,小组由食衞局局长陈肇始、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共同主持,并向行政长官直接汇报,并有三位成员包括行政会议成员林正财、前医管局行政总裁梁栢贤、前衞生防护中心主管曾浩辉。

政府并将设立“电子针卡”系统,供市民在手机下载列有接种第一、二针疫苗、曾进行病毒检测的阴性结果纪录。

药厂若严重疏忽须究责

至于药厂商责任问题,林郑月娥称,新冠肺炎疫苗研发时间较传统疫苗大大压缩,不排除有罕见、未能预见的严重不良反应,但为疫苗制造商可尽快推出,各地政府准药厂有一定程度免责权,不向制造商申索,或由政府负责赔偿。但并非绝对免责,疫苗制造商亦非绝对免责,如制造商涉及严重疏忽、欺诈或蓄意不当行为,将不能提出免责。

市民接种后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林郑月娥称,可向食衞局呈报及寻求医学协助,亦可申请政府成立的疫苗保障基金,经专家评估确认是疫苗引起,市民将获基金提供经济支援。食衞局局长陈肇始称,基金将承担法律或仲裁金额,亦会向受影响市民预支费用,有关运作机制及细节包括内容、申请资格及承担金额等,仍待研究。

另外,政府将设机制监察接种疫苗后的不良反应,提醒市民已知副作用的同时,并会鼓励医护人员呈报不良反应,政府亦会研究及分析不良反应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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