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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被捕是幸运,逃脱才是诅咒\屈颖妍

2021-01-02 04:23:3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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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瓜得瓜,什麼样的父母就会教出什麼样的孩子。

  去年八月因参与黑暴畏罪潜逃偷渡离港的12港人,日前正式在深圳盐田人民法院宣判,两名未成年犯因有悔罪表现,法院按例不予起诉,直接押解回港;其他10人则因越境或安排越境罪被判监七个月至三年不等。

  12人的家属一直以来不断蒙口蒙脸出来投诉这控诉那,罪犯家属如此高调无赖,世间罕见。

  被判七个月的郑子豪,其父亲仍相信儿子只是出海钓鱼,他说:“无论判一日或者七个月,他坐的每一日监都是冤枉。”

  30岁被判七个月的李子贤,他妈妈在记者会中开口闭口还是“小朋友”,她说希望能回内地探监,并向内地当局提出探监要求:包括安排家属做完检测后毋须隔离14日,本来一个月可探三次的规矩,因为她们要上上落落不方便,改为连续探望三日。

  被判三年的偷渡“蛇头”邓棨然弟弟说,他们找香港政府和入境处帮忙往内地递交信件文件,原来没有特殊处理,跟他自己找顺丰速递没分别,这个政府有什麼用?完全帮不到家属……

  还有一罪犯黄伟然妈妈说,收到自称官派律师的人打电话来,但她们根本没法核实对方身份。

  ……

  荒谬对白太多,不能尽录,老实说,这班包头包髻的家属,我们又何曾能核实你们的身份?多次记者会、多次递信,怎麼就没有一个人问问家属:这麼多要求,可知道你们的家人是罪犯啊?

  当然他们不断以“12人是逃避暴政”的语言伪术来蒙混,但请问,他们用来“逃避”的方法,是否叫偷渡?偷渡是否犯法?

  这些家属还找来美、英、加拿大、葡萄牙、澳洲、荷兰领事馆人员到法院听审,你以为现在还是八国联军年代吗?家属、政客找外国领馆人员来干预一宗国家本土的罪案审判,随时触犯“勾结外国势力”的国安法红线,家人偷渡而已,你们何必玩到国安法层次?

  明眼人都看出,此次判刑是从轻发落,八名被判一年以下刑期者,扣减羁押时间,其实三月尾便可回港。

  作为父母应该感恩,你们不懂教孩子,国家就帮你教。听说,12人在拘留所受的最大“极刑”,就是背国安法、抄基本法,当然还有锻炼体格。几个月或者两、三年出狱后,他们身体一定好了,字体一定端正了,守法意识一定提高了,捱几年苦,换来另一段人生,总好过那些成功潜逃海外的暴徒,躲藏一世,断送一生。

  被捕是幸运,逃脱才是诅咒,此话廿年后必可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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